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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椒直播赔3万,法院:网红爬高楼拍视频坠亡,平台有这些责任

admin 素质提升 2024-07-23 59浏览 0

认为“花椒直播”平台(北京密境和风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视频直播平台)对于用户发布的高度危险性视频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和监管义务,致其子吴永宁攀爬高楼坠亡,何某以网络侵权责任为由,将密境和风公司诉至法院。今天(5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对该案进行宣判,认定密境和风公司承担网络侵权责任,判决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万元。原告:被告未尽到审查监管、安全保障义务原告何某诉称,吴永宁曾经在浙江横店影视城担任过演员。从2017年开始,吴永宁在被告旗下的网络平台“花椒直播”等各大主流网络平台发布了大量的徒手攀爬高楼等高度危险性视频,视频总浏览量超过3亿人次,因此拥有了上百万粉丝,成为了网络名人。2017年11月8日,吴永宁在攀爬长沙华远国际中心时失手坠亡。何某认为,被告密境和风公司明知吴永宁发布的视频都是冒着生命危险拍摄的,其拍摄过程中很可能会发生意外,但被告为了提高其网络平台的知名度、用户的参与度、活跃度等从而获取更大的盈利,未对吴永宁的行为予以告诫和制止,也未对其发布的危险视频采取删除、屏蔽、 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被告是公共网络空间管理人,其没有对吴永宁尽到安全提示、安全保障的义务。且吴永宁坠亡时,正处于和“花椒直播”的签约期内,被告对其死亡有直接的推动和因果关系,应承担侵权责任。被告: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与坠亡无因果关系密境和风公司辩称,花椒直播平台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的行为并不具有在现实空间侵犯吴永宁人身权的可能性,不是侵权行为。吴永宁上传的视频内容非法律法规禁止内容,被告也没有应当处理的法定义务,不作处理不具违法性。另外,被告与吴永宁之间就花椒直播软件新版本的推广合作不是加害行为,被告未指令其做超出其挑战能力或者不擅长的挑战项目。而且被告与吴永宁高坠身亡不具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因为被告未参与其挑战行为。并且,吴永宁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极限挑战屡屡成功已声名鹊起,应认为其具有一定极限挑战的能力,被告并非明知或应知吴永宁不具备挑战能力而要求或放任他挑战,不具有主观侵权过错。法院裁判: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对用户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法院认为,本案最主要的焦点就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需要对网络用户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法院指出,网络空间本身就具有开放、互联、互通、共享的特点。因此网络空间实际上也存在公共空间或群众性活动,其中不仅存在着对智力财产、人格的侵害危险,也存在对人身及有形财产侵害的可能性。网络服务提供者作为网络空间的管理者、经营者、组织者,在一定情况下,其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亦对网络用户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故网络服务提供者有可能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产生网络侵权的责任,但内容有别于传统实体空间下的安全保障义务内容,应仅包含审核、告知、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因此,本案被告密境和风公司应负有网络空间中对网络用户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被告是否构成侵权?法院认为,“花椒直播”平台作为信息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其所属的花椒直播平台是公共场所在网络空间的具体表现形态,具有公共场所的社会属性,且该平台具有盈利性,与吴永宁共同分享了打赏收益,理应对其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结合本案,被告应对吴上传的视频进行审查,但同时应该指出,被告的这种审查义务应是在明知或应知吴永宁上传的视频内容可能具有危险性,并可能会产生风险的情况下进行的“被动式”审查,而非主动审查义务,否则会苛以平台过重的审查义务,造成过高的运营成本,不利于行业发展。吴永宁上传“花椒直播”平台的视频大部分为高空危险视频,其攀爬及表演高空危险动作过程中未穿戴防护设备,亦缺乏相应的安全保障。被告曾经邀请吴参与代言活动,可见其对吴拍摄视频内容的危险性是明知的,对可能造成的危险结果也是可以预测的。但被告未对吴上传的危险视频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系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且,花椒平台为吴永宁上传危险视频提供通道,花椒平台为借助吴永宁的知名度进行宣传,还曾请其拍摄相关视频作推广活动并支付了其酬劳,故被告平台对其持续进行该危险活动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应认为被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导致吴永宁坠亡的诱导性因素,二者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因吴永宁拍摄的视频内容的危险性是明显可见的,其可能造成的危险结果,也是可以预测的,被告对此是应知,应注意的。但被告未采取断开链接等措施,也未对吴进行安全提示,故对吴坠亡存在过错。被告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无法实体控制吴永宁的危险活动,并不会直接导致吴永宁的死亡,其只是一个诱导性因素,且吴永宁坠亡也并非必然发生的事件,吴永宁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预见拍摄危险视频的风险,仍进行冒险,是其坠亡主因。据此,法院认为,被告应当赔偿一定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最终做出上述判决。延伸阅读:北京高速上直播“交通违法”,这个女主播样子真“丑”3月18日,某平台上的一段直播视频引发网友热议。视频中,女主播“丑人齐WK”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肆意违法,接连占压白色实线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直播中,有网友曾提醒她不要走应急车道,但未被她理睬,继续我行我素。视频最后,车辆抵达首都机场,女主播“丑人齐WK”停车后一直口带脏字:我这回头率太高了吧,这大美女一下车,给你们看看回头率。3月19日晚,某平台在官微中发布了“关于永久封禁女主播‘丑人齐WK’的说明”,说明中称对女主播“丑人齐WK”永久封禁。发现此情况后,北京交警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通知当事人到交管部门接受调查。3月22日,女主播杜某某来到朝阳交通支队机场大队。在民警面前,她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3月25日,北京交警发布消息,依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朝阳交通支队机场大队对杜某某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及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3项违法行为,涉事女主播杜某某被依法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21分的处罚。因其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已达12分,故对其采取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强制措施。网友集体点赞:为流量简直不要命拿无知当作个性罚得好!对“作死网红”该咋看?日前,一则《起底“作死网红”第一人》的报道引起不少关注和讨论。“作死网红”,代表着直播圈里的一个重要“派别”——姑且可以将其称之为“体验派”。体验什么呢?吃“全世界最辣的火鸡面”,负重100斤跑步,一口气吃50个鲜柠檬……搞怪的,好玩的,“凄惨”的,治愈的,无聊的,应有尽有。对于此类直播,应该怎么看?首先,要看到需求。大叔直播吃海鲜,有万人追逐围观;老大爷日复一日遛弯买菜,也能获上万粉丝。为什么?在很多人看来,这明明很无聊啊。没错,网络直播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无聊经济”。出奇制胜的直播能给网友带来娱乐、刺激、猎奇等满足感,百无聊赖的日常生活也总有人守在屏幕之前——网络直播火热,关键还是丰富多样的需求使然。需求背后呢?有网络亚文化。就拿“吃播”来说,场景单一,“剧情”单调,不讲究逻辑,没有情节绑架,甚至没有意义指向,但人们就是愿意围观,甚至看得津津有味。对此,有专家解读为“群体性孤独”,有人感慨无聊也是生产力,不管怎样,这一现象反映着一些人的生存状态,是一种值得关注和研究的文化现象。当然,网络直播,可以一定程度地无聊。但绝不能无耻、违法,违背公序良俗、挑战法律底线,不但上不了位,还有风险。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北京日报客户端 广州日报 北京晚报流程编辑:TF021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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